蒙山:开辟“快速通道”为壮族农民工维权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12-26  分享到:

 

“从立案到被告承诺支付,前后不到一天时间为我们讨回了拖欠一年多工钱,我们想都不敢想啊!1224,当广西蒙山县法院立案庭的法官驱车40多公里前往汉豪乡金垌村古桃组,为9位农民工送去调解书的时候,70多岁壮族老大爷欧朝武激动地说,还向法官敬茶表达谢意。

1218,蒙山县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涌进了十几名壮族同胞,原来他们是汉豪乡金垌村古桃组远道赶来的农民工。一到窗口,他们就向法官述说了自己的遭遇:

金垌村古桃组是汉豪乡惟一的一个壮族同胞聚居的村屯,200村民的经济来源主要是种植百香果和刮松脂,靠外出务工来贴补家用。201210月,吴某雇请9位村民在黄村镇新开村六黎组砍草,双方约定每人每天的工钱为90元,总共欠薪31500万元未付。后经西河镇法律服务所调解,吴某在支付11800元后就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了。春节将至,眼看微薄的薪水就要化为泡影,万般无奈的村民只好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剩余的工钱及违约金。

立案当日,办案法官即传唤吴某到法院。吴某对欠原告工钱的事实没有否认,辩称没有结清工钱给原告是因为砍草的活是从另一位老板易某那里承包的,原来商议是80/,做了一天之后,觉得这个价钱做不了,与易某协议,按零工计算每人每天90,但后来易老板反悔。另外,按要求每人每天要砍1.3,但原告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只砍了0.5亩。

调解中,办案法官通过对吴某讲法律、讲政策,讲农民工的艰辛和不易,经过释法析理,吴某承诺于2014120日前一次性兑付19700元劳务工资给这些农民工。于是,就有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蒙山法院立案庭庭长黄启源介绍,春节前夕,针对受理的农民工讨薪案件集中、涉案人数较多、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状况,立案庭的法官从保稳定、促民生的高度出发,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依法从程序上对农民工提供便利,开辟“快速通道”,快审快结,为农民工讨回被拖欠的血汗钱,有效保护了困难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桂西  莫春)

立案庭法官在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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