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对象尊法守法学法意识,4月22日,蒙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黎荣超走进辖区社区矫正中心,以“洗心革面 重新做人”为主题,为辖区内近50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专题授课,敲响被授课对象守法“警示钟”。
黎荣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国家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让社区矫正对象清楚地认识到自身既是罪犯,又是正在社区改造的社会成员。他结合近年来办理收监执行的数据和真实案例,以“要忏己前错、悔己后过”“要惭对自己、愧对他人”“要敬畏因果、敬畏法律、敬畏道德”为话题,告诫被授课对象要遵规服管,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并鼓励被授课对象要重新振作起来,勇于改正错误,积极接受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服务社会。
此次警示教育活动,不仅进一步检验了蒙山检察机关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的质效,还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下一步,蒙山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不断强化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做实、做细、做深法律监督的“府检联动”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