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职能作用,3月12日,蒙山县检察院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活动,通过零距离,用“面对面”的沉浸式服务把法律知识送到消费者“家门口”。
“阿姨,免费领取鸡蛋面条等活动你们是否有经常去参加?”“这种是商家用免费福利品为诱饵,看似无害的福利背后,其实是精心设计好了的营销陷阱。”“您领取的可能是陷阱的入场券,接下来就会给你们推销高价且对身体有害的保健品和医疗器械了。”
蒙山县检察院“红石榴”检察服务队队员一边跟围观的阿姨唠嗑一边向她们发放着手中的宣传资料。
针对老年群体,队员特别提醒他们要警惕保健品消费骗局,并详细讲解了此类骗局的常见手段和防范方法,叮嘱他们如果要购买保健品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切勿贪小便宜,不要轻易相信夸大宣传,谨防上当受骗。
面对前来咨询的群众,该院“红石榴”检察服务队队员耐心地倾听他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消费难题。如“买了过期食品、假冒伪劣产品该怎么办”“遇到虚假宣传该如何维权”等方面的疑惑。队员结合检察职能,一边向群众介绍检察机关在食药品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成功案例,一边鼓励群众如果发现身边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时,要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此外,该院“红石榴”检察服务队队员还走进周边商铺,向商铺老板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等相关内容,同时通过以案释法,普及了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宣传等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不断引导商户诚信文明经营。
据统计,此次法治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下一步,蒙山县检察院将继续聚焦检察职能,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法律监督力度,做深做实“检护民生”,护航民生民利,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