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坚决拥护宪法,永远忠于法律,依法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恪守人民陪审员职务道德,严格执法,秉公办案。清正廉明,为维护社会正义,捍卫法律尊严而奋斗!”11月13日,蒙山县人民法院26名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面向国旗、国徽庄严宣誓。
当天,蒙山县召开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全面总结该院过去几年的人民陪审员工作,部署今后一段时间的人民陪审员工作。
会上,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格向21名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随后在任的人民陪审员举行了宣誓仪式。
蒙山法院副院长李伟梅总结了近年人民陪审员工作,并对今后一段时期的人民陪审员工作进行了部署。蒙山法院自2005年首次提请任命五名人民陪审员来,不断加强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合理使用,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为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提供便利,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12年以来,该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达率为100%,经评查全部为合格以上,优秀率为95%,案件上诉率为13.5%,2013年9月,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现场会在蒙山召开。
蒙山法院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徐建平对人民陪审员作了廉政教育。徐组长带头重温了法官道德规范、行为规范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人民陪审员正确处理好陪审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处理好与合议庭其他成员的关系、处理好“有为”和“有位”的关系,处理好发扬民主、保障司法公正、严守陪审纪律与维护人民陪审员形象的关系的“四个关系”,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学习意识、修养意识、为民意识“四个意识”,以用好手中的权力。
院长张勇为参会的人民陪审员宣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张院长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依法治国方略新的里程碑,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无论审判事业,还是作为审判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的人民陪审员工作,都是大有可为的。他鼓励人民陪审员珍惜荣誉,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而共同努力。蒙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格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韩副主任指出,本次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是县人民法院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具体体现,县人大常委会将会一如继往地支持法院开展好人民陪审员工作,支持民陪审员依法履职。他对人民陪审员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牢记宗旨,树立司法为民的意识;二是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三是要积极履职,处理好本职工作与陪审工作的关系;四是要恪守法律,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五要成为人民法院与群众沟通的纽带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力量,积极向群众宣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法律,宣传人民法院的工作,协助法院做好案件的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的和谐安宁。
(人民陪审员宣誓仪式)
(郑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