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检察院办理落实人大代表意见开展预防矿产企业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受好评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3-08-12  分享到:

  
  你们检察院真是认真对待人大代表的意见,我一提出意见,你们就及时办理,我非常满意。”这是近日蒙山县检察院及时办理落实县人大代表杨礼梅向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后得到的评价。
  2012年12月5日,蒙山县检察院到陈塘镇登门走访向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了检察工作情况,征求建议和意见。人大代表杨礼梅提出:“检察机关要为矿山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促进矿山企业经济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希望检察官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讲课。”对人大代表建议,检察长表示抓好落实办理。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矿业生产经营监管秩序,最大限度地遏制和减少矿产企业职务犯罪发生,2013年7月30日,蒙山县检察院组织县安监局和全县矿产等高危企业代表40余人召开座谈会,共商防范大计,开展预防矿产企业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
  警示教育活动以党风廉政教育专题讲座为主,辅以预防咨询、警示教育展览等预防职务犯罪活动。讲座在内容上紧密结合近年来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典型案例,针对矿产企业的工作性质及生产特点总结企业人员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及发案特点,从内外两方面深刻剖析职务犯罪的诱因,强调职务犯罪对企业发展的严重危害,突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提出企业内部要提高预防职务犯罪的风险意识、完善监督制约体制机制建设、加强警示教育等预防对策,告诫企业职工养成预防意识,保持对职务犯罪的警觉性。讲座结束后,检察长针对矿业领导和职工提出的相关预防咨询给予详细解答和回复,强调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展览的重要性并组织人员观看展览,进一步巩固本次预防活动的警示效果。
  活动最后,县安监局负责人和矿业代表也分别作了警示教育发言,在对本次讲座和预防活动给予高度肯定的同时,强调建立长效预防机制的重要意义,表示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抓好企业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重要岗位人员的思想教育,建立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不断推进矿业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该院落实人大代表意见活动,获得人大代表一致好评。
  

(戴瑞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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